各联合实验室:
为加强和规范我校校企科研型联合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切实提高科研能力,促进科研成果产出,根据《北京邮电大学横向科研项目与合作管理办法》(校科研院发[2013]3号)中相关要求,现将2013年度联合实验室评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所有在研的联合实验室(以科研院网站“科研机构”版块显示为准)自2012年7月1日至2013年6月30日期间的工作情况(成立不足一年的联合实验室自成立之日算起)。
二、考核内容
科研项目及其进展,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实验室经费投入及科研条件建设,实验室开放交流,实验室管理机制。
三、考核程序
1、提交报告。各联合实验室填写《实验室主任报告》(附件1),于2013年8月31日前提交科研院,经科研院汇总后提交学校联合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审议。
2、现场评估。根据评估意见,科研院组织专家对联合实验室进行现场评估。主要内容包括:听取联合实验室主任报告和代表性成果学术报告、核实科研成果和科研经费使用效果、了解人才队伍建设和对外开放情况、考察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召开座谈会和进行个别访谈等。专家组在现场考察结束后,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实验室记名打分,并提出书面评估意见。
3、学校审议。学校联合实验室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验室主任报告》专家组现场考察意见对各联合实验室工作给出评估结论。
四、评估结果
1、科研院根据学校联合实验室管理委员会给出的评估结论,将结果分为优秀、良好、较差三类。
2、连续两年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第三年可向科研院申请免参加一次年度评估,其结果记为“良好”。连续三年结果为“优秀”的实验室,第四年可向科研院申请免参加一次年度评估,其结果记为“优秀”。
3、连续两年结果为“较差”的实验室,将不再被列入“校企科研型联合实验室”序列。启动相应程序终止该实验室。
4、不参加评估的实验室,视为放弃“校企科研型联合实验室”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枫
邮 箱:lifeng@bupt.edu.cn
电 话:82359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3年7月4日
附件:
校企科研型联合实验室主任报告(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