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邮电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研院通【2021】49号
根据北京市社科联、北京市社科规划办发布的《关于开展2021年度北京社科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申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的申报、评审、立项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3个自然年为一周期,每期总人数不超过60人。
2.申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39周岁(含)以下(按申报年6月30日实足年龄计算);
2)在北京市域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人员,每单位可推荐1-3名候选人;
3)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
4)恪守学术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学术创新能力、较高的学术造诣;
5)具有研究生学历,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不可申请;
6)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独立研究能力;
7)已承担北京社科基金项目尚未结项的,不得申请。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不予受理:
1)申请人条件不符合本项目要求;
2)申请人研究方向与主流意识形态相背离;
3)申请材料不全或有弄虚作假等情形。
4.凡被举报、发现有违背学术道德、破坏学术风气者,经查无误后,取消其项目资格。
5.不得以已获得省部级(含)以上资助的选题、已发表或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该项目;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请的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或出站报告的联系与区别。
6.获准立项的项目,由市社科联、市社科规划办向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下达《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立项通知书》,完成时限一般不超过3年。
7.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经费分年度划拨,课题承担人在3年项目研究期内,每年可获得不超过5万元的经费支持,用于所申报的课题研究。
二、申报流程:
1.请各学院科研秘书于4月28日16点前向本通知联系人邮箱发送本学院的《项目资助对象推荐汇总表》,发送时请抄送主管科研的院领导。过期不予受理。
2.申报人数超过2人(含2人)的学院,遴选出1人,于4月30日16点前由科研秘书将遴选结果发送至本通知联系人邮箱,发送时请抄送主管科研的院领导。过期不予受理。
3.申报人数仅1人的学院,由科研院合并组织遴选出1人;
4.科研院对各学院的推荐人选(含科研院第一次遴选出的1人)再次组织遴选,推荐出3人。
三、申报材料: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纸质版一式4份,以及电子版;
2.申请人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复印件,纸质版一式1份;
3.近3年科研项目、获奖等证明复印件,纸质版一式1份;
4.高水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或论文检索证明等可以体现学术水平的佐证材料,纸质版一式1份;
5.《项目资助对象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不需要纸质版);
6.提交时间:5月6日16点前。
联系人:乔芳
电 话:62282612
邮 箱:qiaofang@bupt.edu.cn
地址:教一楼504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4月26日
1.《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实施办法(试行)》.doc
2.《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青年学术带头人项目资助对象推荐表》.docx
3.《项目资助对象推荐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