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教育部决定今年9月开始进行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的推荐和评审工作,同时进行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的遴选工作。为了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奖励范围
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分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专利奖,共四个奖种。
二、直接推荐国家科技奖
已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拟申请由教育部遴选、推荐2014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简称直报项目),可按有关要求直接向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推荐。
三、交纳项目评审费
按照有关规定,每一推荐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含直报项目),与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材料一并上交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
四、我校推荐工作采取“课题组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请拟申请报奖的课题组认真阅读本通知和《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见2013年推荐工作手册),并于2013年7月3日以前交科研院初审。
2.学校将在7月上旬组织校内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课题组第1完成人做好答辩准备。
3.学校推荐后,推荐项目将在校内公示五个工作日。课题组尽快办理成果登记,具体注意事项可查看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网站(www.cutech.edu.cn)“科技成果”--“成果登记”栏的“如何进行成果登记”。
4. 科研院分配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后,课题组登录“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网络申报系统”,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我校网络推荐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0日。
5.请于2013年9月2日将推荐项目的书面材料交科研院。
联 系 人:刘红
联系电话:62282052
邮 箱:liuhong@bupt.edu.cn
地 址:教一楼503室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成果管理办公室
2013年6月28日
附件: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pdf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doc
推荐2013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具体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