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近期在使用科研经费进行设备、材料等资产采购以及测试化验加工等服务采购中出现多起为规避学校监管,将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拆单采购的情况,此行为存在极大的财务和法律风险。
科研院在此再次强调,所有使用科研经费进行采购的项目,必须依据任务书或合同书的预算,并按照《北京邮电大学招投标管理办法(试行)》、《北京邮电大学政府财政拨款科研经费管理实施细则》以及《科研项目外拨合同办理流程》执行,不得人为对采购项目化整为零,拆单采购。如若继续发生上述行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课题负责人承担。请各二级单位严格把关,杜绝漏洞。
科学技术发展研究院
201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