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现将我校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结题、经费决算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目前已开放2017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成果报告》(以下简称《结题/成果报告》)在线填报功能,请登录基金管理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进行结题/成果报告填写。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实际填写人均须认真阅读本通知及附件相关要求,按时提交结题/成果报告。
2.自然科学基金委在准予项目结题之后,将在科学基金共享服务网(npd.nsfc.gov.cn)及国家科技报告服务系统(www.nstrs.cn)上公布结题/成果报告全文,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保证填报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注意保密及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不得出现国家《科学技术保密规定》中列举的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3.项目负责人须按“附件2:填写说明及撰写提纲”要求认真撰写结题/成果报告。其中,“项目摘要”指原项目计划书中填写的摘要信息,该信息由系统自动生成;“结题摘要”是需在结题报告中填写内容。报告正文部分采用PDF格式上传,大小控制在20M以内。
4.项目负责人填写研究成果统计数据表和研究成果目录时,可以直接(或通过ISIS系统)进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成果在线”(http://rol.nsfc.gov.cn),从文献库中检索研究成果或者按要求格式自行填入。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请不要将待发表或未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等的论文列入结题/成果报告;不要直接复制论文内容作为结题/成果报告内容。
5.《结题报告》的附件材料要求:按要求将全部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一并在线提交,在电子附件目录中列出所有上传的电子附件材料清单。项目负责人应按照电子附件目录清单的顺序将附件材料电子化后上传,无需报送纸质附件材料。
(1)提供不超过5篇代表性论文的电子版全文;其余论文或专著仅提供电子版首页和标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页,其中已录用的待发表论文还应附编辑部录用证明的扫描件;研究生学位论文仅提供电子版封面;
(2)大会特邀学术报告应提供相关会议邀请函和会议论文集有关目录的扫描文件;
(3)如曾获国家级、省部级二等以上科技奖励或其他重要科技奖励,应提供奖励证书扫描文件。
6.经费决算表填写注意事项:
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填报决算时,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决算表编制说明”相关要求完成新旧科目衔接后再进行填报。
(1)经费决算表中的“预算经费”指批准的预算经费,应以计划书为准;2014年以前(含2014年)批准的资助项目“管理费”学校按总经费的5%提取;
(2)各项目负责人可登陆财务查询系统,利用结题模板进行决算数据汇总,确认无误后发送结题报告PDF版本至邮箱cwckyk@bupt.edu.cn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处将打印决算数据和决算说明书并加盖审核章并通知各项目负责人。
(3)如无疑问,各项目负责人可至财务处112房间领取审核过的决算数据和决算说明书页,并与结题报告的其他内容装订一起后交至所在二级学院。如有疑问,可自即日起随时联系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请在1月12日之前完成决算数据审核,以免影响整体的结题进程。结题模板使用说明、决算数据注意事项请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
7.结题报告提交流程及相关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完成经费决算审核后,在ISIS系统提交结题报告,并将纸质最终版提交至所在学院院务办公室。(为保证报告质量,在提交正式纸质版报告前,各项目负责人可打印初稿到所在学院办公室初审,如能发现问题,可及时修改)
(2)各学院完成全部结题报告审核后,按要求将结题报告纸质版统一提交至科研院。
(3)各学院结题报告提交截止时间自行规定。
(4)纸质版终稿装订要求:
i)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结题报告》后,只需打印系统生成的PDF版本。一式两份;
ii)左侧装订;
iii)项目负责人已签字;
iv)经费决算表已加盖财务部门签章;
科研院联系人:刘迎华 江海涛
地 址:教一504室
电话:62282612
E-mail: yhliu@bupt.edu.cn jianghaitao@bupt.edu.cn
财务处联系人:郭娟 李娇
地址:财务处112室
电话:62283289
E-mail:cwckyk@bup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财务处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