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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度资助进展报告的通知

日期:2021-12-24 点击数: 来源:

北京邮电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

科研院通【2021】140号


关于提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1年度资助进展报告的通知


各学院、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要求,现将我校提交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的工作安排如下: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ISIS系统)已开放填报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以下简称《进展报告》),项目负责人须认真阅读本通知相关要求,按时提交进展报告。

2. ISIS系统只支持在线填写方式,请各项目负责人登录基金管理系统(https://isis.nsfc.gov.cn)进行《进展报告》填写。

3.进展报告主要内容及注意事项:

(1)“重要研究进展”:主要阐述本年度研究工作中取得的重要进展,请不要在该部分列写论文、专利等成果列表论文。对于论文和专利等成果,请利用“成果在线”导入进展报告正文后面的基金项目研究成果目录中。

(2)“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简要说明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采取或拟采取的措施,研究计划调整情况及原因。

(3)“其他需要说明情况”:前面两个部分没有涵盖但需要说明的问题。

(4)正文部分只能填写文字描述,如有图片表格等内容统一在“附件”内容中添加。

(5)“研究成果目录”中须注明成果年份,且只能添加2021年的成果,非本年度成果不允许添加。对于已录用未发表的论文,须填写在发表年份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中。

4.项目负责人不得将非本人或非参与者所取得的研究成果,以及与受资助项目无关的研究成果列入报告中。发表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参与者均应如实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科学基金作为主要资助渠道或者发挥主要资助作用的,应当将自然科学基金作为第一顺序进行标注。

5.按照学校科研项目档案管理要求,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进展报告后,须打印纸质版一式一份,在封面右下角签字后提交至所在学院院务办公室;

6.项目负责人在撰写《进展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按照《科学技术保密规定》(1995年1月6日由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保密局制定)的要求,确保在《进展报告》中不出现属于国家科学技术秘密范围的内容。

7.进展报告提交形式及时间节点要求:

(1)请各项目负责人于2021年12月24日前在ISIS系统完成进展报告提交。待基金委审核通过后,将纸质版提交至所在学院院务办公室。(为保证进展报告质量,请各项目负责人在提交前参考“附件:进展报告检查样例2021”进行自检)

(2)纸质版提交数量及装订要求:

i)纸质版一式一份;

ii)左侧装订;

iii)项目负责人已在封面右下角签字;


科研院联系人:江海涛

地 址:教一504室

电 话:62282612

E-mail:jianghaitao@bupt.edu.cn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 进展报告检查样例2021-发布.pdf

附件【进展报告检查样例2021-发布.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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