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项目的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候选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1. 高校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或高校科研人员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推荐项目应归入下列类型之一,并符合其条件。
A类:探索自然科学现象有重要发现,为国内外首次提出,或其科学理论在国内外首次阐明;该发现在科学理论、学说上有突破性创见,或在研究方法、手段上有原始性创新,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公认。
B类:解决制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问题,在技术思路、原理和方法上有创新,技术上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综合方面优于同类技术。
C类: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的产品、技术、工艺、材料、设计和生物品种等,能够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
2. 推荐项目中的标志性成果(如论文、专利、奖励等佐证材料)产生的时间范围应在2016年12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之间。
二、申报程序与具体要求:
1.2017年度“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同时进行。纸质材料报(寄)送教育部科技委秘书处;电子文档由相关单位登录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网址为:https://stmp.moe.edu.cn/)进行网上申报。
2.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网上“十大科技进展”推荐项目申报系统将在2017年10月26日-11月10日开放,项目申报只能在系统开放时间内进行。各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尽量提前上传申报材料,避免因系统关闭影响项目申报。
3.《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的电子文件(Word文档)请登录科技委网站在“下载专区”栏目中下载http://www.moe.gov.cn/s78/A16/s3719/s4537/。教育部科技管理平台V3.0操作方法可在平台中“系统信息/常用下载”中下载相关帮助文档。
三、我校推荐工作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
1.按要求填写《中国高等学校十大科技进展申报表》(见附件),项目简介严格限制在500字以内。提交论文索引和引用证明,论文、专利、奖励等复印件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和佐证材料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不得超过20个页面。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请于2017年10月20日之前将《申报表》一份交科研院成果办初审并进行公示。
2.经学校推荐后,课题组按要求准备和装订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11月10日之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三份)交科研院成果办,同时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liuhong@bupt.edu.cn。
联系人:刘红
联系电话:62282052
邮 箱:liuhong@bupt.edu.cn
地 址:教一楼503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成果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