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为确保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能够按照任务节点顺利实施,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基本科研业务费新进教师人才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由各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对象:计划完成日期在2018年的人才项目;
2、中期检查提交材料如下:
(1)《中期报告》(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2)《中期检查评审专家组名单》(一式一份);
(3)《中期检查专家评审意见表》(每个项目一份);
(4)《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3、对于未能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停拨后期经费。
二、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验收对象:计划完成日期为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人才项目。
2、组织结题验收::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专家组须给出“合格”、“不合格”的结论。
3、结题验收提交材料如下:
(1)总结报告书(一式两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需经财务决算、二级单位审核盖章;
应将以下材料作为报告附件:
项目研究所获成果(论文、著作、专利等)一览表;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2)《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名单》(一式一份);
(3)《结题验收专家评审意见》(每个项目一份);
(4)《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5) 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提交《800字成果简介》(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4、对于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结题,且不能参加2018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申请。
三、截止日期:各单位需于2017年11月28日前将中期和结题有关材料报送科研院。电子版材料由各单位统一发送至chenyamian@bupt.edu.cn。
附件:2017年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应提交材料.rar
联系人:陈亚冕
地址:教一楼502室
电话:62283782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