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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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邮电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新进教师人才项目中期检查、结题验收的通知

日期:2018-11-06 点击数: 来源:通知公告

    各二级单位:

    为确保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能够按照任务节点顺利实施,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现对基本科研业务费新进教师人才项目开展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工作,具体由各项目依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对象:计划完成日期在2019年的新进教师项目;

    2、组织中期检查: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专家组须给出“正常”、“超前”、“拖延”或“停滞”的结论。

    3、中期检查提交材料如下:

    (1)《中期报告》(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2)《中期检查评审专家组名单》(一式一份);

    (3)《中期检查专家评审意见表》(每个项目一份);

    (4)《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4、对于未能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学校将停拨后期经费。

    二、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验收对象:计划完成日期为2018年10月31日以前的新进教师项目。

    2、组织结题验收:采取答辩形式进行。专家组须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3、结题验收提交材料如下:

    (1)总结报告书(一式两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需经财务决算、二级单位审核盖章;

    应将以下材料作为报告附件(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二级单位审核盖章):

    • 项目研究所获成果:论文(需提供首页和资助项目标注页的复印件)、著作和专利等的清单;

    • 购置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

    (2)《结题验收评审专家组名单》(一式一份);

    (3)《结题验收专家评审意见》(每个项目一份);

    (4)《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5) 通过结题验收的项目提交《800字成果简介》(一式一份并提交同版本电子版)。

    4、对于未能通过验收的项目,不予结题,且不能参加2019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各类项目的申请。

    三、截止日期:各单位需于2018年11月23日前将中期和结题有关材料报送科研院。电子版材料由各单位统一发送至chenyamian@bupt.edu.cn

    联系人:陈亚冕

    地址:教一楼502室

    电话:62283782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地址:北京市西土城路10号   邮编:100876

    电话: 010-62282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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