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为提升我校科研经费管理服务的质量,进一步扩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调整范围,取消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交流费三项总和不予调增以及劳务费、专家咨询费不予调增的限制,保留设备费不予调增的限制。
科学技术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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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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