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和科技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8号)、“关于科技人员取得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8〕103号),现拟将按照《北京邮电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入,按《北京邮电大学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现金奖励发放细则(暂行)》和以上两个通知要求完成公示15天无异议后享受个税减征政策,进行现金奖励发放工作。
截止目前已入帐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列表如附件1,现需要对每个项目的经费发放情况进行公示前的资料审核,请各项目负责人和科技成果转化完成人填写附件2的“北京邮电大学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申请表”和附件3-1“在职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详情表”、附件3-2“非在职人员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详情表”,并附上合同复印件和专利证书复印件,请尽快提交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日期:2018年12月27日下午17:00前。
注:2018年7月1日后到帐的经费按照以上减税政策执行。2018年7月1日前到帐的经费可以选择执行该细则,未选择执行该细则者提交说明后划归各自的横向发展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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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研究院 财务处 人事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