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深化基金改革,构建新时期联合基金资助体系,现首次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指南。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作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组成部分,其申请、评审、管理和资金使用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新时期联合基金试点工作方案》等有关规定执行。
2019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四川、湖南、安徽、吉林等4个省人民政府共同出资,拟通过重点支持项目予以支持,资助期限均为4年,项目的直接费用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2019年度项目申请须知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5392.htm,2019年度项目指南详见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568/info75391.htm。
二、申请书提交时间要求
申请人须于4月9日16时前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ISIS系统提交,并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两份提交至科研院。
联系人:江海涛
办公电话:62282612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九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