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19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9-27 点击数: 来源: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关于关于开展第十六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和2019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9〕42号〕》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六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一)奖励名额

    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奖励个人名额不超过10名,其中至少1名在西部地区工作;“团队奖”名额不超过5个。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

    ——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践行“爱国、创新、求实、奉献、协同、育人”的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在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领域(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取得重大发现、重大成果的青年科技领军人才,特别注重推荐创新团队中的领军人才;

    ——不超过45周岁(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科技工作者。

    2.团队奖

    ——团队负责人符合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的评选条件;

    ——团队承担国家基础科学、生命科学、计算机科学领域(不含工程技术领域及涉密领域)重大科研任务,取得创新性和系统性的重大成果;

    ——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其中女性人数超过一半,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

    (三)组织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妇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妇联可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5名、候选团队2个;

    2.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可推荐军队系统候选人10名、候选团队4个,军队系统候选人或团队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不得由其他推荐渠道推荐;

    3.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3名、候选团队1个;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5名、候选团队2个;

    5.各有关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2名、候选团队1个。

    (四)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1名,候选团队1个;候选人、候选团队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提名专家不得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二、2019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具有良好的学风和道德品质,表现出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

    2.从事基础科学、生命科学或计算机科学领域研究工作,研究项目涉及动物(如实验用脊椎动物)和化妆品研究的不在此列;

    3.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中国籍女性在读博士生或在站博士后(候选人学籍关系或工作关系应在国内,在读博士生应为全日制);

    4.具有拟利用本计划资助开展的科研项目,且获得资助后该项目研究的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

    (二)资助人数

    资助人数不超过5名。

    (三)组织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妇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妇联可共同推荐本地区的候选人3名;

    2.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可推荐军队系统候选人6名,军队系统候选人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统一推荐,不得由其他推荐渠道推荐;

    3.各有关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2名;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机构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3名;

    5.各有关高校科协和企业科协可推荐本单位候选人1名。

    (四)专家提名

    1.提名规则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作为提名专家。每位提名专家可提名本学科专业(一级学科)范围内的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1名,候选人须获得3名或3名以上提名专家提名方为有效。提名专家不得提名军队系统候选人。

    2.责任与义务

    (1)提名专家应承担提名、异议答复等责任,并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提名专家签署提名意见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每位被推荐人需明确参评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个人奖、团队奖或未来女科学家计划中的一项。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保证推荐质量。

    (三)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人选要注重向长期在科研和生产一线以及西部地区艰苦行业工作的优秀青年女科技工作者倾斜,关注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入选者,被推荐人的成果贡献以在国内做出的为主,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人。

    (四)推荐候选团队的研究方向应符合国家、行业重点发展需求,结构合理,具有良好的持续发展和服务能力。

    (五)未来女科学家计划推荐人选既要注重目前已承担的科研工作取得的成果及表现出的科研潜力,也要注重拟申请资助项目的创新性。

    (六)推荐单位和候选人、团队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材料不实或有其他学术不端行为者,经查实,均按程序取消评选资格或撤销获奖和资助资格。如候选人或团队被投诉,推荐单位及候选人或团队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七)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保密审查证明。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电子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用分配的“推荐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填报电子版材料,其中包括推荐(提名)表和有关附件材料,于2019年10月31日前填报候选人电子材料。填报成功后,不能更改。

    提名专家开展提名工作前可与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联系获取系统用户名、密码。提名专家须在候选人推荐(提名)表上签署提名意见及签字。

    (二)书面材料报送要求

    电子材料上传成功后,使用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打印书面材料,电子版材料与书面材料须保持一致。

    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材料

    推荐情况报告1份,仅组织推荐报送。内容包括推荐人选或团队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情况以及确定推荐的人选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推荐情况报告电子版通过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推荐及评审管理系统上传。

    2.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材料

    (1)《第十六届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候选人推荐(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附件材料1套,包括代表性论文(不超过3篇)、主要科技成果目录、技术鉴定、知识产权、技术应用、所获奖项等相关证明材料。专著(不超过1本)可另附。

    (3)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3.候选团队材料

    (1)《中国青年女科学家奖团队奖候选团队推荐(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附件材料1套,根据《候选团队推荐(提名)表》提交“主要成绩和贡献”栏涉及内容相关证明材料。

    (3)候选团队依托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4.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材料

    (1)《2019年度未来女科学家计划候选人推荐(提名)表》5份原件,请勿另附封面。

    (2)博士生请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在读证明,需写明专业及拟毕业时间;在站博士后请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及工作协议。

    (3)候选人所在单位(学校)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

    书面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四)材料接收单位

    网上系统填报指导及材料接收工作委托中国科协培训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

    联 系 人:刘红

    联系电话:62282052

    邮 箱:liuhong@bupt.edu.cn

    地 址:教一楼503室

    科学技术研究院

    二〇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

    地址:北京市西土城路10号   邮编:100876

    电话: 010-62282042

    Copyright @ 北京邮电大学科学技术研究院版权所有

    访问人数: